“这个朋友不能交啊。”送走了客人,梅英摇着头对女儿小雨说。
“为啥呀?”小雨一头雾水。与王刚交往已半年,第一次领回家,刚刚吃饭时还好好的呢。
“就因为他姓王,住王家巷七号。”梅英很平静。
“住王家巷七号怎么了?”
小雨见母亲没回话又追问一句:“王家巷七号的人就不能恋爱结婚了?”
梅英默默地从卧室拿出发黄的日记本翻开一个页码递给小雨:
1993年5月25日注定是个倒霉的日子,一位骑着单车的孕妇与我相撞了。当我在她的要求下陪她去医院交付了各项费用做完检查、医生确认无恙之后。随她到她家里请求归还她亲戚扣押的自行车时,她竟然说受到了惊吓,索要200元的营养费……看着她那高挺的肚子,尽管我不是过错方,最后也只能在脑海中深深地印下她家的门牌号:王家巷七号。
“后来呢?”小雨抬起头。
“因为没钱自行车只好留那了。”梅英淡淡地说,“没过多久,借了些路费,我和你爸就去南方打工了。”
“您确定是这个王家巷七号吗?”小雨满脸疑惑。
“没错,吃饭后我仔细问过他的住址了。”梅英说。“你想想啊,如果你将来嫁过去和这样的家人一起生活能幸福吗?”
原本打算过几天就去见王刚父母的。小雨做梦都没想到和王家巷七号还有这么个“插曲”。小雨拿出手机,她想一探究竟。尽管当年他们还没有出生。
次日,一对男女敲开了梅英的家门。
“你好。”女人说。“你是莫小雨的妈妈吧?”
“是啊。”
“我们,我们是王家巷七号。”男人说。“当年我回家后也曾找过你……一直希望能还回你的单车。对不起!”
梅英看看男人又看看女人,轻轻地摇了摇头。她清楚地记得当年的孕妇是一张圆嘟嘟的脸
“她在孩子刚满两岁时就和我离婚了。”男人满脸歉意。随后转身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自行车推了过来。
梅英一眼就认出这就是她当年的“凤凰”,泪花随即盈满眼眶,虽然二十多年过去了,她发现这辆单车竟然被保养得几乎还是原来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