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被两个超市服务员捆在超市外边的柱子上,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家长要向超市讨说法,追究两个服务员的法律责任。这是我在中央一台“今日说法”栏目看到的一件事。
超市有录像为证,家长和学校则说孩子是好孩子,有拾金不昧的事迹,还当过班长。电台主持和嘉宾也倾向于孩子一方。即使孩子真偷了超市的东西,把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捆起来示众也不对。
这让我想到法律观念问题。我们这些当老师,特别是当班主任老师的,更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孩子在成长时期,难免偶尔有一点偷窃行为,处理不好,对孩子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甚至毁了孩子的一生。对自己、对学校也会造成麻烦,
三十年前,我在乡间一所中学任教时,学生都是附近村的,走读。学校伙房只负责中午馏干粮。学生早晨来上学的时候从家里带了干粮,用小手巾包好,或者用竹筷串着放在笼上,中午炊事员热了吃。先到的先放,后到的后放,自己找地方。中午开饭拿干粮时,往往容易弄错。
时间长了,学生很有意见,学校里也没好办法,只能让学生自己做上记号,或者叫炊事员看着点。但还是出问题,因为有人故意拿别人的好干粮。自己本来拿的菜窝窝,却拿别人的白馍,或者细面饼,防不胜防。
学生们自己也注意提防。不断有人向我反映,说小D好偷干粮。小D是一个黑瘦的孩子,穿的脏兮兮的,家里生活条件不好,从来没带过好干粮。没证据,我也不好处理。
一天早饭后,一位学生匆匆找到我的办公室,对我说:“老师,今天小D又偷我的干粮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今天,俺娘给我烙的葱花饼,我放到厨房里以后,小D 又去放的,他出来我再去看,就没有了,中间没别人去过。”
我说:“知道了。你去学习吧!”
那同学走后,我把小D叫到一个单间办公室,他一进屋就立正站在我跟前,表情很紧张,我没有立即说什么,而是严厉地看着他,想对他造成精神压力,不一会,他就憋不住了,迫不及待地自辩道:“老师,我没偷干粮。”
等于不打自招。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问你偷干粮的事啊?”
他慌了,连忙结结巴巴地说:“老,老师,是,是我偷了。”
“偷的干粮呢?”我怕他过后不认账,要落实一下,拿到证据。
“吃了。”他说。
“你不想说实话哎!”我厉声说,是真有点着急了,因为他根本没时间吃完,明显是在说谎。
他愣愣地站着,不再说什么。
我压住火,用尽量平静的语调说:“拿别人的干粮不对,只要改了还是好学生,谁也难免一时糊涂。说谎,欺骗老师可不好。”我有意把“偷”说成了“拿”。
“我扔到东边房顶上了。”他嗫嚅地说。
“什么时候?”
“刚才到这里来的时候。”
“真吗?”
“真!”他肯定地大声说。
“好,你跟我来。”我说。
学校东墙外是一家农户的空闲院子,仅有的一座北屋上堆了些玉米桔。因为刚下过雪,整个房顶白皑皑的。我带他从校外绕进那个院子,院子里正好有一架木梯,我和他爬上去,怎么也找不到他扔的干粮。急得他想哭,发誓:“老师,我是真扔到这个房顶上了!”
我看他不像在说谎,就继续认真地找。找来找去,我无意间往房后一望,发现干粮就在房后的雪地上,连忙下去拿了过来。干粮找着,我松了一口气,他也笑了。
回到办公室,我问他怎么办,他天真地皱着眉头说:“揍!”我想笑没笑,严肃地对他说:“论说真该揍你几下,今天不揍你了,办两件事吧。”
“什么事?”他瞪大眼睛看着我。
“一是以后不准再拿别人的东西,一定改;二是多做好事,当一个好学生。”
“行!”他爽快地回答,“还向全班做检讨不?”
“这次就不用了,”我说,“以后你如果再犯,检讨也不行,叫校长开除你。”
他高兴地走了,以后没再偷过干粮,还经常主动为班级做好事。家长见了我,千恩万谢的,说孩子让我费心了。
事后,一位老师对我说,你要是恨熊他一顿,再打他几下,让他哭着回家,万一家长再不是明白人,来个死不承认,找到学校闹事,说你吓着孩子了,还真是麻烦。
我当时也很年轻,没多少办事经验。这件事,算是蒙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