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员委员会拟就《非法所得追缴法》听取检方及法院意见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5/12/30 |

《非法所得追缴法》报告员委员会计划听取检察院及法院对该立法的意见。此举标志着这项敏感立法进程迈入新阶段——该法律赋予国家剥夺通过犯罪行为所获经济利益的权利,且该权利可独立于刑事定罪行使。
《非法所得追缴法》规定,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者,其所得可由国家予以没收。报告员委员会决定以审慎、分阶段的方式筹备听证工作。为此,委员会拟听取包括检察院和法院在内的多方意见,以全面、均衡地把握该法律在司法与实践层面的影响。
在12月29日周一的会议中,委员们亦探讨了确保该法律不仅得以正式确立,更能有效落实的必要条件。会议重点关注法规的遵守性、执行可行性及可持续性,以确保其长期实施效力。
该法律授权检察院在刑事定罪后或独立于定罪程序,向法院申请追回非法所得资产。委员会因此强调,必须及时提供所有关于该法律效力和影响的相關文件与背景资料,以便委员会及相关利益方充分准备,在即将举行的听证会上提出具有扎实依据的意见。
本次会议出席者包括Ingrid Karta-Bink(主席)、Rossellie Cotino、Xiaobao Zheng及Jennifer Vreedzaam。该法律提案由Ebu Jones与Ivanildo Plein发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