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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文坛 - 苏里南中华日报

本色史湘云 - 李新刚

来源:作者投稿  |  2017/2/27

《红楼梦》中,我最欣赏的女性就是史湘云。

黛、钗、湘是《红楼》中鼎足的三朵花,黛玉娇,宝钗柔,而史湘云的出现使人眼前一亮,“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湘云豪,酒兴豪、诗兴豪。

史湘云在金陵十二钗中,出场是最晚的一个。她自幼父母双亡,跟二婶子过活。不过史湘云并没有低沉,也不内向,却是大说大笑,性格爽朗。她讲话不带任何顾忌,有什么说什么,完全不同于薛宝钗、林黛玉及其他姐妹那样的谨小慎微。

她喜欢猜拳喝酒吃肉,看第六十二回,给宝玉过生日,袭人拈了个“拇战”,也就是猜拳,湘云高兴的说,“这个简断爽利,合了我的脾气。”不多时就与宝玉,揎拳掳袖,三、五乱叫,划起拳来。史湘云完全没有少女的矜持,喝得最为尽兴,玩得最为尽情,豪迈洒脱,连最后喝醉了睡在芍药花下时也不忘行酒令。这样的豪爽禀性,别说古代的闺秀,就是现在,史湘云离常规所云的淑女标准也相去甚远,然而这样的外在形象,以湘云的才华修养,旷达心境为内涵底蕴,却越发让人觉得她爽利自然,其形象越发活泼的讨人喜欢。

史湘云雪天吃鹿肉那天,“穿着贾母与她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头上戴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被林黛玉取笑“孙行者来了。”众姊妹亦笑她偏爱小子样儿,原比打扮成女儿更俏丽些。其实那样的鹿皮小靴,锦绣浑脱帽,翻领窄袖袍,紧腰修背的款式,是承继了唐朝女孩爱穿的胡服的遗风。

湘云一面吃,一面说道:“我吃这个方爱吃酒,吃了酒才有诗。若不是这鹿肉,今儿断不能作诗。”黛玉笑道:“哪里找这一群花子去!罢了,罢了,今日芦雪庵遭劫,生生被云丫头作践了。我为芦雪庵一大哭!”湘云冷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 

可爱的湘云妹妹在芦雪庵中大烧鹿肉,文思泉涌,一人力战宝钗、宝琴和黛玉三人,最终罚得宝玉折来红梅数枝,把烧鹿肉折梅花变为一时佳话。鹿肉真的滋润了这两位才女的才华。她们的灵性也不是真的全依赖于鹿肉,凤姐还吃鹿肉呢,不就是只写了一句“一夜北风紧”,结果众人听说,都相视笑其粗俗。

史湘云孤独,命苦,无亲人,但她并不表现出来,而是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她的一生,就像她诗里所写的白海棠一样,“岂令寂寞度朝昏”,“也宜墙角也宜盆”不低落,不消沉,不计较,豁达有男子之气。

难怪许多读者都喜欢湘云,她虽出自豪门却不沾染那些高贵小姐的矜持扭捏的习气,也不受统治阶级的礼教束缚,天真豪爽,毫无矫揉造作,借吃鹿肉骂尽了天下一切酸文假醋的诗人名士,相比钗黛更为亲切,让人怜爱。

“是真名士自风流”, “惟大英雄能本色”,可谓湘云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