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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文坛 - 苏里南中华日报

患癌老人依法维权 讨回职工补薪百万 —— 吕世申

来源:作者投稿  |  2019/7/31

原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工商局、现明水县市场监督局59岁的党员、国家公务员赵恩义和75岁的党员、退休干部邢长海、祝百合等老同志,依照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文件,进行维权——讨要补发工资与房补。截至目前,已经把2014年、2015年国家补发的一百零五万八千零四角的工资、房补讨要到全局职工手中。

201511月中旬,赵恩义得知周边的肇东、兰西、海伦、绥棱等县(市)工商局都及时全额为职工发放到手了国家补发的工资、房补;而明水县工商局,却未兑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赵恩义和退休干部、党员邢长海、祝百合等同志查找到了“黑办发【201417号文件”,即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17号文件——“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国税20093号文件”等文件。

接着,办理了上访维权受委托书、起草了《明水县工商局全体职工关于要求按国家规定调整补发工资和提租补贴的情况说明》。

他们带着文件等材料,先后多次到县信访办、人事局、财政局、县人民政府依法上访维权。

上访期间,某局头头竟然拿出2007年的过期废止文件,进行敷衍搪塞,企图拒绝正规合法上访。

20165月,赵恩义检查出患了淋巴癌。他仍然坚持维权……

新上任的、主管明水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单副县长,态度非常明确、坚决:“只要有文件规定,咱县也必须发放!”

针对这件事,明水县委、政府领导同志几次召开有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碰头会,要求业务、职能部门,尽快解决问题。县政府还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此事。

2016721日,明水县人民政府县长洪非在上访信上签批:“请财政局审核后全额拨付。”

这样,2014年至2015年的补发工资与房补(职工提租补贴)得以解决、兑现——明水县工商局在职职工107人,补工资272·973·86元,房补533·641·09元,计806·614·95元;离退休52人,补工资17·34·00元,房补234·351·45元,计251·385·45元,总计1·058·000·40元。

赵恩义不顾身患癌症,和老同志一起依法维权,克服重重困难,终于为全局离退休干部和在岗职工,讨要回来补薪与房补的事迹,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