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议员要求在税收征收中保护小企业主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10/13 |

Key News-国会(DNA)上周五审议《征收法》与《税收征收费用法》草案期间,NPS党议员刘静航提出警示,拟设置的税收征收费用可能给小企业经营者带来过重负担。他呼吁设立明确的费用上限,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量小企业的承受能力。
刘议员认为,法案草案未能区分个体户、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之间的差异。对于小额欠税案件,固定征收费用占欠税金额的比重会很高;而大型企业一般拥有更强的财务和行政资源,更容易履行税务义务。他表示:“国家行政效率的提升,不应以小企业主陷入财务困境为代价。”他主张征收费用应当和欠税金额按比例挂钩,并为小企业设置更为宽松的缴款期限。
同时,他对高额欠税的计费规则提出质疑。草案规定,强制执行令送达费按未清偿债务的1%收取,最低500苏元,且不设上限。举例而言,如果欠税金额达到1000万苏元,单次送达费用就高达10万苏元。刘议员提出疑问,同样一项送达操作,为何会随债务金额上升而大幅涨价。他建议增设收费封顶线,采用累进费率,债务越高、适用比例越低,同时避免同一事项重复收费。
财政规划部长Adelien Wijnerman认可该计费方式存在需要斟酌之处:最低收费标准对小额欠税主体压力偏大,百分比费率在大额债务情形下又容易催生高额费用。部长表示,政府会重点研究控制极端高额收费、杜绝费用叠加的方案;纳税人还将收到清晰的收费明细,列明各项操作、计费依据与金额构成。
辩论中,双方就议会是否有权确定征收费率产生分歧。刘议员援引《宪法》第155条,主张这类重要财政义务的标准应当由议会自行敲定。NDP党议员Raymond Sapoen则提出,征收费用属于行政法律服务报酬,不等同于税收。Wijnerman部长认同这一区分,认为宪法155条并不直接适用于该类收费。
本次辩论暂未敲定具体的收费上限。政府表态,后续审议阶段将提交修订方案,两部法案在本次会议中暂未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