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胞租赁合同风险提示:模糊的提前解约条款,不可忽视的法律隐患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9/10 |

阿明华人房地产服务顾问公司
前几天,一位侨胞神色焦急地来到我的办公室,说他遇到了棘手的麻烦——他的租赁合同出了问题,急需我帮忙看看。我问清原委,他告诉我:合同签了三年,现在刚过一年左右,房东就要求他提前搬走,理由是房东准备在原址上加盖新房,需要收回店面。房东还特别强调,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了相关条款,允许房东提前解约。
我将合同从头到尾仔细审阅了一遍,发现这份合同条款本身并不完备,而且合同没有中文翻译官签名,仅以苏里南土语翻译。房东声称的那条“可提前要求租客搬离”的条款,原文为:“Opzegging dient drie (3) maanden vooraf te geschieden.” 若直译为中文,意为“终止合同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然而,该条款既未明确由哪一方有权提出终止,也未限定可在哪个时间段行使此项权利。因此,从法律解释上看,该条款只能被理解为双方均可在合同期任意时间提前三个月通知解约。
这种模糊不清的约定,对租客而言风险极高。租客承租店面后,往往需要投入数额不小的装修、设备购置等固定成本。倘若房东依据此类条款突然提早终止合同,租客将蒙受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事实上,我在为许多侨胞审核合同的过程中,屡次见到类似表述含混的条款。合同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平时若无争议,一切安好;一旦发生纠纷,每一条模糊之处都可能演变为激烈的矛盾焦点。因此,我反复提醒侨胞朋友: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请专业人士协助审阅,至少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翻译人员将全部条款准确译成中文,确保自己充分理解每一项权利义务。
有些侨胞为节省一两百美元的翻译费用,仅凭当地朋友用苏里南土语口头解释合同内容,便草率签字。这样得到的“翻译”与原文法律含义往往相去甚远,极易引发误解和后续纠纷。
在此,我郑重呼吁各位侨胞:切勿因小失大。在签署任何涉及长期权益的合同时,一定要重视条款的清晰性和自己的知情权,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或翻译支持,以免吃亏受损,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