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争论后提交关于检察院组织的新修正案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3/14 |

四位国民议会成员已就《司法人员法律地位法》提交了一项修正案,拟将检察院成员的退休年龄重新设定为65岁。修正案还提议设立总检察长委员会以取代原有架构。据Starnieuws了解,进步改革党主张在检察院设立一个由一名总检察长领导的管理委员会。
该提案于周五下午由议员Steven Reyme(A20党)、Xiaobao Zheng(进步改革党)、Ronny Asabina(兄弟团结政治党)和Rabin Parmessar(国家民主党)提交至议会。周一将举行公开会议讨论这些修改。进步改革党亦支持此项修正案,尽管其成员Jerrel Pawiroredjo因时间限制未能签署该提案。
提案者希望通过此项修正案更改早前将检察院成员(包括总检察长)退休年龄定为70岁的规定。根据说明,此项修改旨在重新协调司法机构内部的退休制度。该修正案的提出背景是围绕检察院组织与领导架构的激烈辩论。近期法律界及政界已就检察院最高层的结构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原法律草案规定将设立一个总检察长委员会。而目前的提案则是设立检察院管理委员会,由一名总检察长(担任主席)和两至四名副总检察长组成。支持者认为,这种模式将有助于在起诉政策方面实现更好的权力平衡、内部监督和连续性。
**管理结构改革**
关于退休年龄的讨论与检察院内部更广泛的改革息息相关。从单一总检察长制向包含副总检察长的委员会模式过渡,被视为旨在从制度上加强公诉机构、减少对单个官员依赖的一种尝试。
该法律修正案中还规定,总检察长将改为任期五年(原为终身任职),且最多可连任一次。此项提交的修正案是《司法人员法律地位法》修法审议过程的一部分。

关于检察院组织架构及司法人员退休制度的讨论,将在周一议会审议该法律期间进一步展开。反对党进步改革党目前尚不认同此项提交的修正案,并将提出自己的建议。各方不同立场将在公开审议期间得到进一步深入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