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P议员埃布·琼斯:法律提案是重建对法治信任的必要之举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2/7 |

提案人埃布·琼斯(NDP)在回应质询时强调,司法改革并非政治奇想或权力之争。他在国民议会周五的详尽论述中指出,这是加强法治、使其经得起未来考验的根本需要。琼斯认为,当前司法机构,特别是检察院的组织结构存在多年可见却长期悬而未决的系统性脆弱点。
琼斯强调,关于拟议法律的辩论不应基于情绪、事件或个人,而应基于制度、原则和权利保护。法律不是为今日在职者而立,而是为明日必须运作的体系而立,无论掌权者是谁。
**公正审判始于法庭之前**
琼斯论述的一个核心观点是,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并非始于法官,而是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就已开始。他认为,恰恰在这里,检察院,尤其是总检察长,集中了巨大的权力。检察院决定谁被起诉、谁被逮捕、谁被长期羁押以及哪些案件被撤销。
这种权力地位要求明确的法律保障、透明度以及制衡。琼斯指出,缺乏这些不仅给公民带来风险,也给检察院自身带来风险。当决策缺乏充分的解释空间或可审查性时,即便行动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也会损害对起诉机构的信任。
**为何需要第三级司法机构**
琼斯详细阐述了苏里南缺乏第三级司法机构的问题。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上诉后,司法途径实际上已用尽。他认为,这使苏里南在本地区处于一个例外地位,并引发了对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条约遵守情况的质疑。
琼斯表示,第三级司法机构并非奢侈品,而是权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不在于重新审查事实,而在于审查法律规则、程序严谨性和论证过程。这有助于法律确定性、法律发展和司法统一性。此外,它还能让公民感受到他们的案件得到了真正彻底的审理。
**检察院内部的权力分散**
关于设立多名总检察长或采用合议制模式的提案,琼斯表示,这不应被视为对现任总检察长的攻击。恰恰相反,这是为了加强机构建设,防止任意性、政治压力和个人负担。
合议制结构能使决策更加均衡,加强内部监督,并防止过多的责任和权力集中于一人之手。琼斯指出,在其他法治体系中,这早已是普遍做法。苏里南在这方面明显滞后。
**问题需要结构性解决方案**
琼斯指出,社会对程序缓慢、待遇不公和长期审前羁押的抱怨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系统承受压力的症状。因此,改革是必要的,以使法治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功能上发挥作用。他引用了所谓的“禁言法”例子。在上届政府期间,有多人被检察院关押。在他们道歉后,几天内就被释放。从未经过法官的审查。
提案人主张采取综合方法:加强司法机构、实现检察院现代化、扩大能力、提供更好培训和制定清晰的法律。缺乏协调的零散干预只会转移问题。
*宪法是起点,而非终点**
琼斯强调,拟议的法律修订主要是为改革创造宪法空间。宪法必须为第三级司法机构和体制创新提供可能性。具体内容——例如选择建立自己的最高复审法院、加入加勒比法院还是采用混合模式——可以随后仔细制定。他指出,最高法院院长Iwan Rasoelbaks曾提议,宪法中只需表明必须设立第三级司法机构。
“这场辩论无关今日,”琼斯明确指出,“而是关乎我们想要留下什么样的法治国家。”他认为,改革对于恢复信任、深化权利保护以及让苏里南在司法上更好地迎接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