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议员Steven Reyme:“此方案非针对个人 而是构建机构体系的蓝图”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2/7 |

国民议会议员Steven Reyme(A20)表示,苏里南不能推迟司法改革法律方案,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法治国家的核心”:司法独立、法官的法律保障、获得最高法院审查的权利,以及对原住民作为原始居民地位的宪法承认。“一个国家可能经济衰退而后复苏。但一个国家若失去法治,最终将失去一切,”他在国民议会发言时表示。
Reyme在开场时感谢了联盟及反对党同事在议会工作第一阶段的支持。他还感谢苏里南人民提供的“反馈”,并表示提案者理解人民正面临困境,“在这些法律通过后,也必须关注这些问题”。
Reyme认为当前时刻具有“历史性”意义,并非为了增添“华丽的辞藻”,而是为了“加强那些在今天、明天以及未来保护我们社会的规则”。他强调:“此方案并非针对个人的攻击。它是构建机构体系的蓝图。问题不在于今天谁掌权,而在于苏里南未来应如何运作。”
**为何延期不可行**
Reyme列举了多个理由。首先是“恢复信任”:只有当“规则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法官能真正独立审判”时,公民才会信任司法体系。他表示,他在民众中觉察到这种信任的缺失,人民常认为存在“阶级司法”。
其次,他提及了经济和未来投资的“法律确定性”:“我们谈论天然气、石油和旅游业。”他指出,企业家会在合同可强制执行、司法判决可预测的地方投资。第三,他警告提防“任意性和政治表象”:“不仅施加影响是危险的,其造成的印象也会损害法治。”
针对第一项提案——修改《司法机关法律地位法》,Reyme表示,司法独立必须通过关于任命、法律地位和年龄限制的规则来获得法律保障。“总检察长经最高法院建议后将获得终身任命”,且“最高年龄限制将从70岁降至65岁”。他认为,这将促进人员流动和年轻化,并防止“针对个人的讨论和量身定制的印象”。“年龄限制并非对能力的评判。它是一种工具。”
他谈及了任命建议缺乏时限的问题。若无时限,程序可能“无限期拖延”,导致延迟和“行政瘫痪”。提案建议:建议须在30天内提出;若未提出,政府可继续推进程序,而否定性建议必须说明理由。
他称第三项法律“非象征性条款”,而是对原住民的“宪法承认”。关于第四项有关最高法院复审的法律,他表示:“我个人更倾向于设立我们自己的最高法院,”但他也“对不断深入的认识持开放态度”。
Reyme强调,此方案要求信任的不是个人,而是机构。为强调其价值观,他引用了《圣经》中关于正义和审判的经文:“上帝依据法律审判,而非任意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