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倡议者坚持推进检察院改革与第三审级设立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1/30 |

苏里南司法体系改革提案的倡议者们表示,在近期围绕检察院改革及设立第三司法机构所举办的讲座、讨论和公众辩论之后,他们并未改变原有观点。"检察院现代化的必要性以及设立第三审级的需要丝毫没有减弱,"议员Ebu Jones在与Starnieuws的谈话中表示。
Jones上月与五位联盟同事议员共同提交了四项修改宪法的提案,以推动这些改革。他认为,特别是具有国际背景的讲座恰恰证实,苏里南正面临着与其他国家类似的挑战。
这些会议展示了各国如何处理司法机构内部的体制改革。Jones指出,关于设立第三审级即撤销法院,目前已存在广泛共识。目前的问题是,苏里南是选择建立自己的体系,还是寻求接入区域性模式,如加勒比法院。这一选择最终将交由政府决定,但倡议者希望在宪法层面确立第三审级,以便为两种选项保留可能性。
Jones指出,检察院也承认变革是必要的。据倡议者称,总检察长已明确表示,检察院不能以原有方式继续运作,现代化与革新势在必行。"这与提案的目标相符:通过体制改革而非聚焦个别人物来加强检察院,"Jones说道。
关于设立总检察长委员会的建议,Jones表示在讲座中并未听到根本性的反对意见。会议讨论了现有体系及可能替代方案的优点与挑战。倡议者认为,缺乏的是关于为何此项改革不适合苏里南法律体系的实质性论证。"相反,与会者广泛认同现有体系亟需革新。"
倡议者驳斥了关于该提案是政治清算或种族议程的批评。他们认为此类言论毫无根据且不专业。他们强调,提案的目的恰恰在于限制单一个人的影响力,并通过将决策权分散给多名官员来增强对该机构的信任。
Jones指出,总检察长的任命是国家元首的宪法行为,而非政治行为。法律对专业知识和经验有明确要求,最高法院也拥有建议权。通过设立总检察长委员会,将进一步降低政治化的风险。
今日已将提案提交公开审议的议会委员会未提出新建议,仅发布了会议报告。任何新的观点可通过修正案形式纳入。宪法修正需要三分之二多数,即34票赞成。据Jones称,提案在联盟内部获得广泛支持,但议会辩论仍可能存在变数。
改革实际实施的时间,取决于国民议会审议的进程和深入程度。首先必须完成宪法修正,随后再制定执行法律。Jones表示,目前尚无法预估具体所需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