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交通乱局当下,须彻底整治交通安全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1/18 |

苏里南近期发生一起致命交通事故,深深震撼了整个国家。1月17日(星期六)凌晨,一辆市内巴士发生碰撞,导致车上四名乘客丧生。每一位遇难者身后,都有父母、子女、伴侣和家庭,他们在瞬间被留下,面对空虚、悲痛和无解的疑问。在关于交通安全的社会讨论中,这些逝者家属常常消失在统计数据与政策文件的背后。这不应被允许。交通安全始于承认人的苦难。每一条道路上的逝者都是多余的生命。只要帕拉马里博的交通几乎每日都在夺走生命,就没有人能坚称这种情况“本来如此”。
**一座从未同步发展的城市**
苏里南的交通混乱根源深远。其道路,尤其是市中心区域,狭窄且大多可追溯至殖民时期。这些道路从未为当前数量的车辆而设计。然而,这一历史现实数十年来一直被忽视,而汽车保有量却在爆炸性增长。更甚的是,由于缺乏远见和规划,即使在郊区开发的住宅区,也采用了同样历史悠久的狭窄道路标准,通常没有值得一提的人行道。其结果是形成了一种城市景观:汽车、小巴、行人和摩托车在其中互相挤占。
社会总期望民众去适应,但基础设施几乎没有提供适应的空间。人行道变成了停车场和销售市场,迫使行人不得不在车行道上行走。这不仅不安全,而且不人道。
**从正视重大失职开始**
政府必须勇于承认,其自身首先存在不足。在没有清晰交通标志、没有可见的道路标线、且缺乏持续执法的情况下,要求交通纪律是不合理的。“重大的失职”在于缺乏结构、规划和连贯的长期愿景。说得夸张些,正常工作的交通信号灯数量屈指可数,且其中许多已年代久远。只有这些基础条件得到妥善解决,才能有权威地呼吁公民的责任感。
**司法执法与示范作用**
在此背景下,公共检察部门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当交通事故是因严重疏忽、鲁莽驾驶行为或无视基本交通规则而造成时,必须明确考虑提起刑事起诉。这是基于对司法执法具有明确示范作用的认识。向社会传递的信号必须清晰:谁因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危及或摧毁生命,就不能指望不了了之。若无可见的后果,任何关于交通纪律的呼吁都将失去公信力。交通中的过失致死罪,需要比现行情况更严厉、更具威慑力的制裁。
**采取彻底但可行措施的时刻**
局势的严重性要求的不是微调,而是明确而果敢的抉择:
● 通过车牌限制车辆
考虑实施车辆单双号轮流通行制度:单日允许车牌尾号为偶数的车辆行驶,双日则为奇数。这能直接减轻交通压力,而又不完全停止流动性。
● 市中心无车化
将历史悠久的市中心大部分区域对机动车辆关闭,为行人、自行车和应急服务创造空间。这不仅提高安全性,也提升宜居性以及经济和旅游吸引力。
● 在战略位置建设停车库
与私营部门合作,在市中心边缘建设大型停车设施。必须严格禁止并持续执法,取缔在人行道上的停车行为,尤其加强对斑马线区域的管控。
● 为行人提供安全的人行道
人行道不是奢侈品,而是基本设施。必须确保人行道上没有车辆,以便儿童、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包括使用轮椅的人士,能够安全通行。此外,为骑行者设置独立的自行车道也必不可少。
● 更高且不可避免的处罚
对超速、酒驾和危险驾驶行为提高罚款是必要的,但只有在执法持续、可见且公正的情况下才会有效。
● 公共交通及其责任
公共交通也需彻底改革。过度拥挤的小巴、承受时间压力的司机以及技术状况不佳的车辆构成了结构性风险。更严格的车辆检验、清晰的路线、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持续的监督,对于遏制鲁莽驾驶行为至关重要。
**无共情则无政策**
每一项交通措施的制定,都必须考虑到受害者及其家属。他们的损失是永恒的。一个真正关心交通安全的政府,不仅应通过计划和制裁来体现,还应通过承认、支持和共情来展现。苏里南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我们是继续接受交通死亡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还是最终选择一种根本不同的方法?
上周六上午的悲剧不应成为新闻中的一个脚注。它必须成为苏里南决定将人的生命置于道路便利之上的时刻。勿让受害者的死亡徒然无益。
Dr. Headly R. Binderhag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