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职务人员被要求遵守反腐法规并按时申报收入与财产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6/1/12 |

司法与警察部(Ministerie van Justitie en Politie)就履行提交《收入与财产申报表》(Verklaring van Inkomen en Vermogen,简称VIV)的义务发布了官方通告。该义务源自《国家法令2025年第138号》(Staatsbesluit 2025 no. 138)的公布,是苏里南反腐立法整体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与警察部长Harish Monorath对此作出说明。
**申报表可通过反腐委员会获取**
根据上述国家法令,自2025年11月17日起,《收入与财产申报表》已在Anti-corruptie Commissie官方网站上提供。相关公共职务人员可在线下载表格,并查阅适用的填写指引和办理程序。
依据《收入与财产申报及回执登记法令》(Besluit Verklaring van Inkomen en Vermogen en Register Ontvangstbewijzen,S.B. 2023 no. 127)第8条第1款的规定,公共职务人员须在公布后三个月内完成申报。因此,最迟提交日期确定为2026年2月17日。
**需履行申报义务的人员范围**
该申报义务适用于《反腐法》(Anti-corruptiewet)第9条第1款所列明的公共职务人员,主要包括:
* 政府成员、De Nationale Assemblée成员、Staatsraad成员、Sociaal Economische Raad成员、司法机关成员及Rekenkamer成员;
* Kabinet van de President和Kabinet van de Vicepresident的主任、副主任及处室负责人;
* 负责(分)司和一般行政部门管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及处室负责人;
* 国家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及处室负责人;
* Directe Belastingen检查官及Invoerrechten en Accijnzen检查官;
* 政府设立、具有咨询、执行和或决策权限的委员会或机构成员;
* 《反腐法》第2条所指委员会成员(在适用范围内);
* districtscommissarissen及districtssecretarissen;
* 外交系统内的公务人员;
*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监事委员会成员;
* 在国家法令指定职务或军衔内服役的武装力量成员;
* 任职于Dienst Grondinspectie的公务人员及宣誓国家测量师。
**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表须如实填写,内容包括公共职务人员的个人收入和财产情况,并注明其来源。如适用,还须申报其在法人实体中的参股情况、相关权益及其名义价值。上述文件将依法交由公证人保管。
**强调透明与廉洁治理**
司法与警察部强调,VIV申报制度是促进透明度、廉洁性和负责任治理的重要工具。依法、及时履行申报义务,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公共管理体系的信任,并有效预防利益冲突与腐败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