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P议员琼斯于国会提请关注总统决定:总检察长获检察院广泛人事授权
| 来源:中华日报 | 发布时间:2025/12/25 |

在国民议会审议《可持续自然管理法草案》的第一轮讨论中,议员埃布·琼斯在发言中将话题转向检察院的职权问题。琼斯表示,他注意到一项由其认为由前总统昌·单多吉签署的特别授权,该授权实质上为检察院提供了自主行事的空间。
据琼斯称,该授权已将原本属于司法警察部及内政部的职权转移至检察院。“这恰恰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情况:政府及一位偶然上任的总统将本应属于中央管辖的事务拱手让人,”琼斯指出。他警告称,这可能导致相关职权脱离直接的政治与民主监督。
**关于检察院人事职权的总统决定**
根据提供的文件,此事涉及一项总统决定(编号P.B. No. 21/25),主题为“授予法院总检察长关于检察院人事事务的特别授权”。该决定日期为2025年7月5日,帕拉马里博,由前总统昌德里卡佩尔萨德·单多吉签署。
决定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法院总检察长在检察院现有组织架构及已批准预算范围内,获得对所有在检察院工作的国家公务员人事事务的特别授权(涵盖职级1至13A,包括主任及副主任职级等同人员)。
根据决定,授权范围主要包括:
* 人员的任命、晋升、停职及解雇;
* 相关决定,包括确定/批准加班及额外工作津贴与补贴、调动/重新安置、人员聘用(兼职及合同制)、酬金/财务补偿、雇主声明及劳动相关文件、批准休假(孕产假、育儿假、特殊假及学习假),以及关于免职和其他人事事务的决定;
* 实施纪律处分及检察院内部有效人事管理所需的其他人事决策。
**档案移交与过渡安排**
该决定亦包含过渡与执行安排。例如,规定在生效前由司法警察部、内政部及总统职权范围内作出的现有决定,在总检察长作出新决定前将继续有效。此外,决定生效后两个月内,需将人事档案及行政流程正式移交至检察院人力资源部门。
决定还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检察院成员及员工的薪资支付准备及其他人事费用管理将由检察院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根据决定,自该日期起,正在进行的纪律程序以及人事事务中的申诉与上诉程序,可由法院总检察长继续处理。
此外,在检察院制定并实施自身的人事规章及薪酬结构之前,现有国家公务员规定仍适用于检察院的辅助人员。该决定将持续有效,直至在新关于机构独立的法律(决定中提及与《检察院法》过渡条款相关)中纳入适当的过渡规定。
**琼斯关联《可持续自然管理法草案》**
琼斯将其对总统决定的批评与对《可持续自然管理法草案》的反对意见相联系。他认为该草案同样赋予某一机构广泛且前所未有的权力。他同时援引宪法原则,即自然资源及其收益应服务于整个苏里南的发展。
琼斯指出,风险在于通过法律设计,对自然资源及其收益的控制权可能脱离中央管辖。他认为这不符合宪法本意,且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