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因与12岁女孩发生性行为而被判刑
| 来源:星网 | 发布时间:2018/2/27 |
[星网讯]周一,疑犯Henk H.(16岁)因与没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被判8个月徒刑,法官给他三年的缓刑期。法官Siegline Wijnhard表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他犯了性虐待行为并同意检察员要求的判决。法官还表示,Henk H.之前因与同一名受害者发生过性行为而被捕,因为他的年龄随后被释放了。疑犯再次违法因此再次被捕。受害者在法庭上表示,她自愿与Henk H.一起去了Washabo机场,在那里他们发生性行为。但是最后她表示事情并不是这样。
疑犯的律师Shantie Mangre要求法官不要判决她的当事人,因为受害人是自愿接受了疑犯的邀请。法官并不同意律师的说法,她指出这个女孩只有12岁。法官同意检查院提供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