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银行前职员因窃取银行资金而被判处三年徒刑
来源:苏里南日报讯 | 发布时间:2017/8/1 |
[苏里南日报讯]法官于上周在法院上判处被告Shaida J.三年徒刑。被告曾是一间银行的职员,检察官有充分证据表明被告曾于2016年4月份从银行窃取了135000苏元、65000欧元和65000美元。
原本被告需要把钱存放到办公室的保险箱里,但最后她选择存放到自己的手提包中。从监控录像头可以看出,案发当日,被告拿着一个很大的空手提包去上班,下班后她拿着一个沉重的手提袋离开,之后的几天就再也没有上班。
当银行经理和其他职员打开保险箱发现资金不见后,此事件才得以曝光。被告被逮捕时一直否认自己的罪行,但法院认为证据充足,因此对其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