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性侵一名67岁妇女而被判处十二个月徒刑
发布时间:2017/6/28 | 来源:苏里南日报讯 |
[苏里南日报讯]一名法官于近日在法院上判处被告Stepha Woje十二个月徒刑,附加条件五个。被告涉嫌于2016年8月26日在受害者的房屋里性侵受害者,受害者为67岁的妇女。被告一直对此进行否认,但有证人看见其裸体出现在受害者的房屋里。
这名证人就是受害者的孙子,案发当日孙子很晚才回到家,忽然他听到奶奶的家传来声音,正常情况下,奶奶家的灯光是亮着的,但那时却是关了,于是他就决定前去查看,当时他看见一名男子裸体跑出来并且生殖器上带着安全套,他就立即用手机把犯罪嫌疑人拍下来,受害者也有拍照,但照片里却看不到犯罪嫌疑人,因为房屋的光线很暗,另外受害者还生病了。
被告从一开始就否认有性侵受害者,但他承认当晚确实进入受害者的家。他解释说,他当时喝醉酒,于是把受害者的家当成自己的家。据证人表示,被告于次日拿着草刀进入奶奶的家把自己的衣服取出来然后逃走。
被告的辩护律师是一名女性,律师和检察官均尽最大的努力让被告把真相说出来,但被告却一直不肯说出事实的真相。在此前的庭审上有一名医生出庭作证,律师想知道年老的受害者在哪里接受治疗,因为根据报告上的内容,受害者在Nieuw Lombé的诊所接受治疗,但签证却是来自布鲁克潘德区的诊所,律师想知道受害者是否有接受治疗。这名医生解释说,原本受害者和其女儿是来到其诊所接受治疗的,但听到受害者的情况后就决定把受害者移交Klaaskreek的医生,因为他没有授权提供这种治疗。
据法官表示,医生开出的签字文证没有问题,此外,目前的证据已经足够定被告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