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辍学,离家,抽烟,打架。
一天,她偷窃逃跑时掉进河里,警察救了她。
警察认识她,她也认识警察。
她嗫嚅道:“叔叔,我三番五次犯法,您为什么还要救我?”
警察说:“生命是可贵的,不能因为过去你的一点错误而不去尊重它。”
“我怎么才能做一个好人?”
“改掉缺点,自强自立,遵纪守法。”
她若有所悟:“叔叔,您能给我找份工作吗?”
警察说:“能,愿不愿意去我家?”
她踌躇,点头。十七岁的她,在警察家做了保姆,照顾警察卧病在床的母亲,学习法律,上了夜大。
三年后,当她捧到律师证,忍不住扑到警察怀里,热热地叫了一声“爸爸”。
“孩子,我总算能对起我的战友,你光荣牺牲的父亲!”警察微笑着,抚摸着她的头,心潮澎湃,眼里噙着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