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一无所长的乡下女孩,唯一的“优势”是会哭,从小就被誉为“哭神”。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小时候,哭的确让我偿到了不少甜头,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却让我吃尽苦头。父母嫌我爱哭没出息,初中毕业就让我辍学打工了。而雇主们嫌我爱哭麻烦,总将我扫地出门。
第五次被辞退后,我来到一个无人的天桥上山洪爆发般痛哭起来。“小妹,你这么会哭,说不定可以帮我。”一个清瘦的年轻人打断我的哭声,“我原本是来跳江的,听到你的哭声又有了求生的念头。”原来,他叫小胡,在一家公司辛苦做了一年销售却收不回货款,老板叫他明天就走人。
我决定帮他。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设法来到欠债公司老板的家门口,碰巧老板开门,说明来意之后,我抱住他的腿哭得惊天动地,肝肠欲断。没想到,当天下午,老板就付清了货款,我的眼泪帮助了小胡!
此后,我又结识了几个和我一样的辍学少年,我们组成“哭神团”,低价帮助弱势群体讨债。对于我们这些会哭会闹的半大孩子,债主们打不得骂不得,多半被烦得付款。
“哭神团”的名声在A市不胫而走,不少人慕名前来哭援我们,那些想哭而不敢哭、没地方哭或不好意思哭的男女老少趁机“千年哭一回”,有人甚至“千金买哭”。我们的讨债工作无往不胜,大家的精神面貌和身体状况也焕然一新,我成了A市市民公认的“哭神”。“难人哭吧哭吧不是罪!”我一高兴,幸福的眼泪就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