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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文坛 - 苏里南中华日报

这房还要她还吗 宋 劲

来源:作者投稿  |  2017/8/15

熊五跟妻子牛莉说:“我回一趟家乡,听说老房子在那被人住了。咱乡下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房子被人住满二十年后就归人家所有了。我得趁他们没住够这年限把它要回来。”
熊五去了一个星期才回来。妻子问他:“这次去,老房子要回了没有?”
熊五说:“房子住着孤儿寡母俩人,不忍心赶她们走。加上她答应等她儿子长大后,有了工作就搬走。”
十多年过去了,熊五已离开人世。牛莉不甘心,于是又带上儿子到乡下向孤儿寡母催要老房子。
当她回到家乡,发现那寡妇又多一个十多岁的小孩。“你曾答应过我丈夫,只要儿子出来工作后就搬走的。”牛莉对她说。
“是的,我是曾经这样说过,可是现在这房子是我小儿子的了。”寡妇理直气壮地说。
“我警告你,我们不排除使用法律的手段向你要回这老房子。”牛莉见她蛮不讲理,于是义正辞严地说。
“最好别做那愚蠢的事,否则,你在城里的房子也不能全保住。”
“简直一派胡言。”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老二是熊五的儿子,你会相信吗?”
牛莉听了也觉得自己没把握胜出,心里暗暗叫苦,只后悔当初不该让熊五一人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