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突围》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齐本安临危受命,来到京州中福集团帮助企业脱困。由于他的“空降”,影响到一些关系人的利益,于是,这些人就在齐本安居住的酒店房间内,偷偷装上了摄像头,开始监控起了他的一举一动。
其实,这种窃取他人隐私的行为,并非凭空杜撰,此前此后的现实生活中都有发生,且引起过法律纠纷。
前不久,某地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产销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短短三个多月里,就有3,000多件销往各地。
从外观上看,警方查获的器材就是一个常见的充电宝,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个伪装的充电宝是一个专门的窃听、窃照器材,内置摄像头,还有相应的录音设备以及集成的线路板、存储卡。一些心术不正的人购买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衡阳的唐女士,入住郴州市某国际大酒店。因为刚好在短视频平台刷到女子被偷拍的新闻,出于好奇,她就对所住的房间搜寻了一番。这一查,唐女士震惊了:正对着床的充电插座内,真的藏着一个正在运行的摄像头。唐女士担心自己的隐私是否已经泄露,于是立刻拍下相关证据并报警。酒店得知后,就为她调换了一个房间。孰料,新换的房间内仍然隐藏有摄像头。
曾几何时,摄像头这玩意儿一度成了“网红”,吐槽的声浪还挺大的。作为普通百姓,对人脸识别、监控录像之类的新名堂虽然不习惯,也许并不那么敏感,但对看重隐私保护的人群来说,就不仅是敏感问题了,而是反感,反感,十分反感!
照理说,在一些公共空间里,比方说交通要道、超市货柜、小区大门等地方,为公共安全起见,安装监控设备是必要的。这对防范及查处交通肇事、追踪嫌犯、调查取证等公务行为带来了极大方便,有许多案件的侦破,都是通过摄像头捕捉的蛛丝马迹找到线索的。
撇开让人诟病的商业行为,人们对公开告知并正当摄录现场影像的监控,还是能够接受的,因为它能还原并保护好人的清白,抓取并震慑恶人的勾当,总体上提高大众的规则意识。但也须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律法下运行,任何外泄录像作他用的行为,均属违法并受追究。
老话说,“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的意思大家都懂,无非是告诫人们,做事要凭良心,特别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须得自警、自律,所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实呢,你背地里的一举一动,或好或坏,“天”看到了又能如何呢?“天谴”或“天打五雷轰”之类的话语,不过是借用天道说人道的警示或誓言罢了。作为自然现象,苍天在上为真,能否惩罚坏人坏事,可能只有天知道了。
现如今,凡是有人烟的地方都装有摄像头,除非你有反侦察的技能,否则你的行藏真的是无可隐匿了。尽管反对安装摄像头的声音一直存在,但摄像头所发挥的“替天行道”的功能还是不可抹杀的。关键的问题在于,监控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的正当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行为。已经生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摄像头风波未落,App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下架的通告连番发布。最初,APP还只是用于手机操作系统,后来,功能日益扩展,变为驻存在你手机里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如今,但凡有点头脸的社交平台和商务平台,不论你需要不需要,也不论你喜欢不喜欢,都会让你下载并安装App。有些平台,在你浏览过程中,悄悄地为你下载并安装了App,堪称“爱你没商量”。若是为了方便客户与平台互动倒也罢了,可恶的是,有些平台的幕后操作忒不厚道,窃取隐私的手段不亚于摄像头。他们用收集并整理出来的大数据“杀熟”,就已经很不道德了,倘若转手倒卖牟利,就不只是底线问题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今的网络流行语,把蓄意侵害他人利益的隐秘行为叫作“刺客”,从“雪糕刺客”肇始,再到今天的“利率刺客”,各类“刺客”层出不穷。其实,真正害人于无形中的“刺客”,是违背法律法规滥装摄像头以及捆绑安装App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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