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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社信息 - 苏里南中华日报

香港国安立法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2020/6/1  |  来源:中国驻苏里南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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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驻苏里南大使  刘全

     5月28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对此说三道四,诬称这将威胁香港人民的自由,严重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对此,我想作出以下几点说明:

 第一,中国全国人大作出国家安全立法决定及时必要。去年6月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港独”组织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势力深度非法干预香港事务,这些都对中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也对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推进“一国两制”构成了巨大威胁。这些事实表明,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明显法律漏洞和工作缺失,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第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有利于保障港人合法权利和自由。全国人大这一决定,针对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响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影响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正当权益。国家安全立法将使香港有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有利于维护“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有利于维护香港的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

 第三,维护国家安全不容置疑是各国中央事权。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中国中央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履行其宪制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安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关规定,以立法方式堵塞住香港国家安全的风险漏洞,是权力和责任所在,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第四,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一国两制”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中央政府始终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最后,我要强调,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不干涉内政是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各国都应予以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