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OP议员Ronnie Brunswijk表示,他在相关提案中并未看到保障措施的强化,而是看到了“权力的转移”,他认为这将导致“清晰度下降、专注度分散、界限模糊”。这是他在国民议会就设立总检察长委员会的提案进行审议时表明的立场。
Brunswijk详尽阐述了总检察长的地位与任命问题。他指出,苏里南检察院在历史上和宪法上被设定为一个不可分割、层级分明的机构,由一名总检察长领导。他认为,这一模式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旨在集中公诉垄断权、清晰组织架构并使其免受直接的政治操控。
他强调,总检察长被任命为终身制,并非为了集权或使其不受制约,而是为了使公诉决策独立于政治更迭。他称这一基本原则是苏里南法律秩序的基石。
Brunswijk指出,通过完全废除检察院在提名过程中的角色,这一基本原则被抛弃了,而在他看来,却没有令人信服的论证作为支持。他强调,如此一来,今后将由谁、依据何种标准、在何种保障下来决定人选的合适性,将变得模糊不清。他明确表示:
“在任何成熟的法律秩序中,检察院领导层的任命都不会缺少严格制度性筛选程序。”
**关于检察院成员的退休年龄**
对于将检察院成员退休年龄从70岁降至65岁的提议,Brunswijk也提出了批评意见。他表示,此前提高退休年龄的决定是基于对连续性、经验丰富人员稀缺性以及工作复杂性的考量。
他由此提出,法官可以工作至七十岁,而公诉官员却需要提前退休。他认为这种区别不合逻辑且难以解释,并指出这损害了司法权力的统一性。在Brunswijk看来,检察院内部的经验并非奢侈,而是质量和连续性的必要保障。
Brunswijk还对提议中最高法院需在30天内就任命事项提供咨询意见的期限表示担忧。他表示理解推进工作的愿望,但认为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即司法机构可能因行政权力单方面设定的决定性期限而承受压力。
他指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如何计算,以及在提名情况复杂时如何处理,均不明确。此外,他警告说,超过期限可能导致无需咨询意见即可进行任命,他认为这会削弱最高法院的作用,并破坏制度平衡。
在Brunswijk看来,带来最大风险的提议是设立总检察长委员会。他指出,委员会模式在拥有多个检察院和复杂区域结构的大国可能具有功能性,但苏里南只有一个检察院、一个最高法院和一个相对明晰的法律秩序。
对此,Brunswijk明确提出了以下问题:“当出现意见分歧时,由谁来决定?谁承担最终责任?谁来指导侦查工作?”
他认为,对于这些问题没有明确答案的委员会结构,将导致延误、僵局和责任模糊。他补充道,刑事司法无法容忍这种情况。
Brunswijk表示,他在提案中看到的不是保障措施的强化,而是权力的转移。他警告说,苏里南正因此可能选择一条导致保护减少的道路,而在一个较小的法律秩序中,恰恰需要更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