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verijssel/Paramaribo,2025年9月21日** —— 荷兰Overijssel法院裁定,一家荷兰木材公司因在未符合欧盟木材法规(EU Timber Regulation, EUTR)规定的尽职调查要求的情况下,将苏里南木材投放欧洲市场,被判处5万欧元的缓刑罚款,缓刑期三年。
判决指出,该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从Paramaribo运入鹿特丹三只集装箱,总计56.652立方米木材(Massaranduba/Boletri、Djindja和Walaba),并于2023年4月13日再次进口两只集装箱,共41.965立方米的Ipé。这些木材均购自同一苏里南供应商。值得注意的是,卖方与荷兰进口公司背后均关联同一人,法院形容这种情况为“屠夫自检自己的肉”。
根据欧盟木材法规,进口商必须履行三项尽职调查义务:
1. **记录来源** —— 说明木材采伐地点、相关特许证及供应方,提供符合法规的文件;
2. **风险评估** —— 评估木材品种、原产国/地区、供应链复杂度等带来的非法采伐风险;
3. **风险缓解** —— 在风险不可忽视的情况下,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然而,荷兰食品与消费品安全局(NVWA)与法院一致认定,该公司:
* 未能提供供应链文件(缺少采伐许可证、特许证、运输或锯木厂注册文件);
* 未进行书面风险评估;
* 未采取任何风险缓解措施。
公司仅以“苏里南有人已检查”为口头解释,法院认为完全不足,强调没有书面材料就无法构成尽职调查。
最终,法院除判处缓刑罚款外,还宣告没收部分在案木材:13.97立方米Massaranduba和4.838立方米Djindja Udu。法官强调,这些法规旨在防止非法采伐、森林破坏和供应链滥用。
判决再次凸显,只有在供应链全程合规的情况下,苏里南木材才可能进入欧盟市场:包括特许采伐文件、伐木证明、运输及锯木厂登记,以及可核查的风险评估。缺乏这些文件的进口商不仅面临刑事风险和木材被没收,还可能给整个供应链带来声誉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