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报道:检察院 (OM) 在针对嫌疑人 G.K. 的刑事诉讼中,就暴力抢劫 (diefstal met geweld)、强奸 (verkrachting) 及纵火 (brandstichting) 等罪名,要求判处其 14 年监禁。公诉官 (officier van justitie) 在其公诉陈述 (requisitoir) 中指出,嫌疑人犯下了一系列性质极其严重的罪行,导致受害者遭受了严重的身体及心理创伤。
嫌疑人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对其雇主的住所实施了暴力抢劫。他用刀刺伤了一名 58 岁的女性,用胶带捆绑其手脚,封住其嘴,对其实施强奸,随后在受害者仍被捆绑的情况下在其卧室纵火。该女子最终得以挣脱束缚,逃离了浓烟与火海。公诉官指称嫌疑人行为蓄意且极端暴力:“嫌疑人不仅对受害者实施了抢劫和强奸,更在受害者仍被捆绑于房间内时蓄意纵火,将其置于生命危险之中。
尽管受害者最终侥幸从浓烟与烈火中逃生,但这丝毫不能减轻本案罪行的严重性。”此项量刑要求基于大量证据支撑,包括:受害者及证人的证词;清晰显示嫌疑人身形的监控录像;包括火灾调查及扣押衣物在内的痕迹检验;证实强奸行为的法医 DNA 检测;以及嫌疑人的完整认罪供述。此外,OM 还请求法院没收涉案衣物及刀具。此信息由检察院公共关系处 (Unit Public Relations Openbaar Ministerie) 发布。
公诉官对嫌疑人因薪资不满而实施犯罪,并以残忍方式置受害者于不顾的行为予以严正指控。法官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当庭宣判,判处 G.K. 14 年无条件监禁 (onvoorwaardelijke gevangenisstraf),量刑符合 OM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