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y News-在周二召开的会议上,一些国会议员再次要求政府对电动车危险驾驶的现象保持关注。国会议员曾锦荣表示,国家有必要对儿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踏板车的行驶速度实施限制,电动车必须被视为一种慢速交通工具。
司法警察部长Kenneth Amoksi在去年12月份一度表示政府将会对驾驶法实施调整,以便对电动车进行监管。现在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但是对电动车实施有效管制的情况仍然没有出现。按照国会议员的意思,电动车应被归类为轻便摩托车。如果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40或50公里,就应该被视为摩托车。
Amoksi部长表示,驾驶法调整仍然在进行当中,鉴于电动车驾驶者的数量正在不断增加,所以部门也有必要对电动车的有效管理花时间去进行认真考虑,目前有关的工作都在进行当中。
国会议员Ronny Asabina认为政府应该要为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建造更多的行驶车道。只要拥有专属的道路,那么电动车冒险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情况就会有所减少,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Reshma Mangre议员认同议员Asabina的观点,她还认为应该立法限制电动车驾驶者的年龄,并且应该要求驾驶者要佩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