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新闻-在机会平等和非歧视受到高度重视的世界里,雇主进行艾滋病毒检测的要求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引发了道德和法律问题。尽管一些国家已颁布法律禁止这种做法,但仍有雇主似乎跨越了此界限。最近的一个例子是,监狱官员部门 (KPA) 发布一份要求进行艾滋病毒检测的工作申请,这让进行艾滋病毒检测话题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监狱官员部门的 Facebook 页面上发布后不久,该工作申请通告就被删除并替换为修改后的版本。
在国际上,雇主要求雇员进行艾滋病毒检测被视为侵犯人权,这侵犯了隐私权。国际劳工组织(ILO)也将此纳入其政策中。苏里南的情况也是如此,雇主不得要求雇员接受艾滋病毒检测才能考虑就业或晋升。
《工作平等待遇法》于2022年11月生效。该法第 4 条规定:雇主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肤色、族裔、国籍、社会出身、性倾向、倾向和性别认同、政治观点、派别、残疾而歧视、艾滋病毒状况和其他慢性病、家庭责任、怀孕、年龄或婚姻状况,并在签订雇佣合同时向雇员提供有关雇佣、工作条件、晋升和终止雇佣合同方面的培训。在列出歧视理由时,立法者的动机是基于《宪法》第 8 条和《加勒比共同体示范法》(第 3 条第 2 款)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第 10 号公约。 111. 如果雇主仍然将艾滋病毒检测作为一项要求,雇员/申请人可以向劳动部监察局提出投诉。